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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与长城历史文化科普绘本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来源:嘉峪关长城博物馆  作者:  日期:2025-04-18  点击数:

           嘉峪关与长城历史文化科普绘本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嘉峪关长城博物馆,现对嘉峪关与长城历史文化科普绘本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5年4月28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YG-BWG-202504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与长城历史文化科普绘本
(三)招标内容:围绕长城文化、丝路文化和边塞文化,选取《长城的秘密》《长城史话》《刻在石头上的艺术》《诗歌里的边塞关城》《藏在地底下的艺术画廊》5个主题进行创作。文字简短明了,兼具故事性、舒适性和趣味性,可合理推测、猜想,融入作者感受,增强可读性。每册60 面左右,共计5000套,以图为主、文字为辅,图文并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实施地点:嘉峪关市辖区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5.05万元
(六)实施周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2024或2025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等其他缴纳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3481878201@qq.com,要求发送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留有报名人的电话及邮箱,开标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投标人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投标报名
日期: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地点:请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在投标报名期限内发送邮箱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获取报名成功证明,无此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日期: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获取方法: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30之前。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30,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三)投标地点为嘉峪关市鑫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参与项目投标的需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嘉峪关长城博物馆公众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峪关长城博物馆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文物景区小巷271号
联 系 人:杨琳
联系电话:18298991710
招标代理机构:嘉峪关市鑫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联 系 人:靳红娟
联系电话:18993797747

                                            嘉峪关长城博物馆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坚决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部分条件,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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