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周周谈 93丨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四)
来源:甘肃省文物局 作者: 日期:2025-04-08 点击数:
编者按:为加强全省文物安全防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进文物安全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平时检查遇到的问题,甘肃省文物局整理了文物安全基础常识,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每周进行推送。
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四)
六、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各级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提高重视程度,将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细化措施,全面落实;要共同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和会商研判,在文物资源、技术信息、指挥调度、执法巡查、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十七)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各级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联合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岗位专业培训,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加强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技能;要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业务骨干培养,健全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拓宽发展空间;要联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资源,建设治安防范专家人才库,可持续推进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提档升级。
(十八)加强宣传和典型推树。要共同推动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宣传,充分展示工作成效,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安全保护意识;要在各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有关社会力量中深入挖掘治安防范典型事迹,开展宣传推树和表彰奖励,并提请推动党委、政府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要联合督察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违法犯罪案件等事项,以点带面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整体效能;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查明原因、倒追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定期对照评估,分析整改问题,每年底分条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联合组织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甘肃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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